盛瑞药业集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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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区:吉林/长春
主营行业:OTC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12粒*2板*300盒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0080632
产品标签:颈康胶囊
产品卖点:新产品 市场保护
销售渠道:医院临床 药店连锁
执行标准 | 胶囊剂 |
产品类别 | 中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12粒*2板*300盒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熟地黄、何首乌、杜仲、鹿衔草、烫骨碎补、钩藤、葛根、三七、炒莱菔子。辅料为玉米淀粉、明胶空心胶囊。 |
性状 | 本品为硬胶囊,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或粉末;味苦、微甘。 |
功能主治 | 补肾、活血、止痛。用于肾虚血瘀型颈椎病所致的:颈项胀痛麻木、活动不利、头晕耳鸣。 |
不良反应 | 监测数据显示,颈康制剂有 1、消化系统:恶心、呕吐、口渴、胃痛、胃胀、胃不适、腹痛、腹泻、腹胀、非特异性粪便异常等表现。 2、皮肤及其附件:皮疹、瘙痒、过敏反应等不良反应报告。 3、全身性:乏力。 4、心血管系统:胸闷、血压升高、血压下降、心悸。 5、精神神经系统:头晕、头痛、耳鸣。 6、也有肝功能异常个例报告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,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、食欲不振、厌油、恶心、尿黄、目黄、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,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、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,应立即停药并就医。 2、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,不宜超剂量、长期连续服用。 3、老年人、肝生化指标异常和有肝病史者慎用。 4、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,儿童应慎用。 5、已知有本品或其组方药物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。 6、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。 7、忌食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8、高血压、心脏病、糖尿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9、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10、当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,应停药并及时就医。 11、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12、儿童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13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4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5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禁忌 | 1、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2、既往有何首乌或含何首乌制剂引起肝损伤病史者禁用。 3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。4、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。 |
贮藏 | 密封。 |
保质期 | 24个月 |
生产企业 | 通化斯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|
经销企业 | |
备注 |